学生事务管理制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生课堂管理规定

2016-05-31 01:41:20

一、学生必须依照作息时间按时上课、下课,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

二、学生上课应保持肃静,维护课堂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准在走廊、教室内喧哗。

三、上课开始,学生班长或课代表应主动配合老师进行考勤、点名。

四、上课时,学生应注意听讲,遵守课堂纪律。

五、学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教室,不准在教学场所抽烟、吃零食。

六、学生晚自习,按规定时间在图书馆、教室进行,不准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学院负责经常性的检查。

七、学生应爱护各教学楼的一切公物,不准随便搬走课桌椅、挪走电器设备,损坏公物加倍赔偿。

八、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违章使用电炉等设备做饭、聚餐、烧开水。

九、学生应自觉保持教室清洁、整齐,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严禁在桌上、墙上刻画。

十、学生不得在教室内谈恋爱,影响他人学习。

十一、多媒体教室内教学设备只为教学服务,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擅自动用。

十二、除节日由学校统一组织外,平时不得在教学楼里举办舞会、联欢等活动。

十三、学生离开教室时,注意关好门窗,随手关灯。

十四、学生班级在教室举行班会,要提前1-2天向教务处申请,并报告教室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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