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务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本科生补考、重考工作的通知

2016-07-10 11:23:01

各学院: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第二十八条的要求, 对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不及格的课程,学校将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组织补考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全校性统考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课程的补考由教师所在学院安排。

2.时间要求:全校性的统考补考定于开学初2016年8月27、28日(周六、周日)两天集中进行;各学院组织的补考定于开学初8月31日(周三)前结束。

3.成绩录入:根据学校要求,请任课教师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将成绩交至学院。

此外,根据《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重考报名通知》的重考安排要求,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的在校生重考将与本次补考同时进行。

请各学院及早做好准备工作,并将考试安排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链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初本科生补考、重考课程(大课)考试时间安排

教务处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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