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与奖学金评定相关事务办理流程

2016-05-31 00:00:00

一、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与奖学金评定办理流程

1.综合测评按《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凡我校有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读本科生均应进行综合测评;

2.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三部分:基本素质R1、学习成绩R2、实践与创新能力R3;

3.学院设立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由5-9人组成: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负责人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学院辅导员和教师代表组成。测评领导小组听取班主任或班长的报告,监督并裁定测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基本素质R1在班主任带领下由各班班委组成的班级测评小组对每位同学的基本素质进行分项量化测评,测评结束后通报每名同学的测评结果。测评结果由班主任和班长审核签字后,经辅导员汇总复核,上报测评领导小组。测评依据根据各同学本学年度上课出勤情况表、宿舍卫生情况表、相关活动报名表及同学间的了解等方式进行量化测评;

5.学习成绩R2由直接由教秘导出系统内的分数;

6.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R3的加分,由学生本人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各班互换先进行审核、鉴定,然后由领导小组抽查;

7.上述各项测评结果由测评领导小组作最后审定后,学院以书面形式,将测评结果通知学生本人。若有异议,学生应在一周内提出并由测评领导小组作出裁决。一周后,作为最后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学年度奖学金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按排名顺序进行颁发。

二、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与奖学金评定办理流程

(待更新……)

三、其他说明

有关奖学金的具体申请条件和要求,可参见学生手册或学院网站“制度汇编→学生学籍管理”板块中《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奖学金评选条例》、《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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